(相关资料图)
6月29日,合肥市公管局通报全市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专项整治行动进展,要求进一步加快四类保证金清理进度。8月底前应退未退部分全部返还到位,保障各方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
为降低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交易成本,今年二季度合肥市公管局联合多部门开展合肥市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专项整治行动。根据时间节点要求,目前已经取得一定成效。按照“一个企业不落、一个项目不落”原则,组织摸清本地区企业在工程建设中缴纳保证金底数,建立工作台账。其中,涉及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四类保证金。
截至6月底,安巢经开区收取的工程履约保证金213.61万元已全部清退完毕;肥西县清退投标保证金1546.37万元,清退比例达到90.28%,工程履约保证金和工程质量保证金清退比例均达到100%。其他各地区、各部门也在采取措施,通过多方协调,抓紧清退进度,保证清退时效。
接下来,合肥将进一步明确清退责任,严格落实返还计划。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主动联络相关当事方,确保8月底前保留的四类保证金应退未退部分全部返还到位。任何单位不得非法扣押、拖欠、侵占、挪用各类保证金。同时,加快推广银行保函、担保机构保函、保险机构保单等其他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
合肥市公管局表示,将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逐一登记投诉举报事项,及时曝光擅自新设保证金项目、违规提高收取标准、不按时返还保证金的负面典型案例。如发现不按要求清理规范、瞒报保证金收取等情况的,严格追究责任。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吴奇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