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福州闽侯商贸消费券发放消息
2023年4月22日—5月19日期间每周六上午,福州市闽侯县分别发放商贸通用消费券和商贸专享消费券,具体消息如下:
1、活动时间
(资料图片)
①商贸通用消费券(含银联通用消费券)
2023年4月22日—5月19日,每周六上午10点开始领券
②商贸专享消费券
2023年4月22日—5月19日,每周六上午11点开始领券
消费券自领券起7天(7*24小时)内有效,逾期未核销自动失效,最后一轮核销截止时间为5月19日。如名额使用完毕,活动提前结束。
2、活动对象
全体在闽侯人员(包括域外来闽侯人员)
3、消费券面额
①商贸通用消费券
活动期间每周六上午10点发券,两档活动单用户每周限各领取1次,名额有限,先到先得
②银联通用消费券
活动期间每周六上午10点发券,活动期间单用户限领取1次,名额有限,先到先得。
③商贸专享消费券
活动期间每周六上午11点发券,三档活动单用户每周限各领取1次,名额有限,先到先得
4、领券步骤
打开云闪付APP首页,点击首页本地专区“惠聚榕城 区县促消费活动”(如图示),进入“快来闽侯 吃住游乐购”活动页,查看活动详情。
5、使用方法
直接使用云闪付APP付款码或扫一扫功能,到活动商户支付立享优惠
6、活动细则
(1)票券有效期7天最迟核销日期不超过2023年5月19日23:59:59。
(2)消费者在符合消费券使用条件的商家(场所)消费,达到相应使用标准后,即可核销。消费券可在商家所有优惠让利的基础上使用。
(3)消费券不能叠加使用,每次支付限核销一张消费券,同一用户如同时领取多张消费券,将根据单笔实际支付金额优先抵扣力度最大的消费券。
(4)消费券可以与商家优惠叠加使用,核销顺序:商家优惠 > 商贸消费券。
(5)用户需在有效期内进行核销使用,过期作废,用户可在次日继续参与领取。过期未核销的消费券额度将被收回并滚动发放。
(6)用户使用消费券的交易如发生退货或撤销,退款金额扣除享受的优惠金额后退回至用户原付款卡。该消费券视为用户已使用。
(7)展示活动规则和活动门店以当日展示信息为准,票券张数依据每日领取核销情况适时优化调整。如名额提前使用完毕,活动提前终止。
关键词: